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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解:
1、 每年开学(即每年3月初、9月初),提醒新生,有入党意愿的学生可以在一周内提交入党申请,过时将不再接收。
2、 各系党总支在每年3月15日前、9月15日前将入党申请人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教师党员进行谈话。(入党申请人名册、谈话记录)
3、 各系党总支在每年3月20日前、9月20日前在谈话学生中挑选优秀分子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产生的人选由各系总支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并在3月25日前、9月25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册交学院组织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公示、公示结果、会议记录复印件)
4、 每年3月底、9月底由学院组织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上报党委备案。
5、 由各系党总支自行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进行填写登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6、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每半年填写一次,组织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如果一年后未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则继续对该同志进行培养考察,继续填写培养考察表。
7、 在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时间后,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时间必须达到一年。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次年3月20日或者9月20日前,各系需要报送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公示、公示结果、会议记录复印件)
8、 每年3月底、9月底由学院组织部将发展对象情况上报党委备案。
9、 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必须是正式党员。
10、各系确定发展对象后及时进行政治审查,最迟在3月30日前、9月30日前必须收到回函,没有政审材料,不得发展。
11、业余党校高级班针对发展对象开展集中培训3天。
12、各系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准备相关资料(拟发展党员请示、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复印件、4篇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学以来的原始成绩、团校结业证、初级党校结业证、高级党校结业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团员推优表)4月初、10月初,交到组织部进行审查。
13、4月中旬、10月中旬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14、4月下旬、10月下旬组织部根据审查结果通知各系,并向审查合格的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15、4月底、10月底各系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支部大会时间要如实记录在志愿书上。(民意测评登记表、公示、公示结果、会议记录复印件)
16、5月上旬、11月上旬各系进行交叉谈话。
17、5月中旬、11月中旬上报党委审批。
18、5月底、11月底上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19、6月初、12月初各系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继续进行培养。
20、6月初、12月初各系必须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并提供照片资料。
21、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考察,预备期一年,预备期一年中,需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半年填写一次。
22、每年4月初、10月初上一年发展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思想汇报进行转正程序,各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支部大会讨论表决。4月、10月底前交学院组织部审查。(转正申请书、转正思想汇报4篇、预备期一年当中的成绩、预备党员考察表)
23、5月中旬、11月中旬上报党委审批。
24、6月初、12月初将正式党员入党材料移交招就处及研究生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交还各系。
上交资料时间安排:
1、3月初、9月初 关注学院公文系统,注意查收发展党员的相关文件,着手准备发展党员工作。提醒新生提交入党申请书。
2、3月25日前、9月25日前报学院组织部
⑴ ①入党申请人名册 ②谈话记录复印件
⑵ ①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 ④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
⑶ ①发展对象名册 ②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③确定发展对象公示结果 ④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
3、3月底、9月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报党委备案
4、4月初、10月初上交拟发展预备党员的相关资料
⑴ ①入党申请书 ②谈话记录复印件 ③4篇思想汇报 ④政审材料 ⑤入学以来的原始成绩 ⑥团校结业证
⑦初级党校结业证 ⑧高级党校结业证 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⑩团员推优表
5、4月底、10月底上交相关资料
预备党员——
⑴ 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名册
⑵ ①入党申请书 ②谈话记录复印件 ③4篇思想汇报 ④政审材料 ⑤入学以来的原始成绩 ⑥团校结业证
⑦初级党校结业证 ⑧高级党校结业证 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⑩团员推优表 ?拟发展党员请示 ?公示复印件
?公示结果复印件 ?民意测评登记表
⑶ 民意测评登记表、公示、公示结果、会议记录复印件
转正党员——
⑴ 入党志愿书 转正党员名册
⑵ ①转正申请书 ②转正思想汇报4篇 ③预备期一年中的成绩 ④预备党员考察表 ⑤民意测评登记表复印件
⑥公示复印件 ⑦公示结果复印件
⑶ 民意测评登记表、公示、公示结果、会议记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