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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奖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9 16:00

关于开展首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奖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充分调动广大从事科研工作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我校《科学技术奖奖励评奖办法》(校政发[2017]62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科学技术奖奖励评奖办法实施细则》(校政发[2017]6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经我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首届科学技术奖研究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奖种设置

我校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推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为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以及为黔南州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组织。申报校科学技术奖各奖项应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一)申报条件

1、凡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我校的教师,或退休教师,或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均可申报

2、凡成果获得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

(二)申报成果奖种设置

我校科学技术奖研究成果奖,主要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专利成果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三大类别。

(三)符合上述要求,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获地厅级及其以上科研成果奖的;

2、成果署名及顺序、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的;

4、评审材料及手续不全的;

5、成果所有人不服从学校(二级学院院或部门)工作安排,不接受上级分配的教学科研任务,或在成果期限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合作完成但其项目第一完成人非我校科学技术成果奖奖励的人员范围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

8、其它不能参与评奖要求的。

(四)申报限制

凡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校级科学技术成果奖可以是个人申报和集体联名申报。原则上每人每次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含个人独立完成)只能申报1个奖项,个别科研成果较为显著者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含个人独立完成)可以同时申报2个不同类别的奖项。多人合作的成果,不允许个人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同时申报校哲学社会科学奖和校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教师应提交《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或《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优秀专利成果奖推荐书》或《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奖推荐书》。

2、申报首届校科学技术奖登记卡。

3、是项目成果的应提供项目简介。

4、成果评价与应用及采纳证明:成果应提供科技查新、论文收录及转载、成果应用与采纳证明、项目研究产生成果验收证书、授权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

5、工作总结、技术研究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标准、技术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评价分析报告、学术论文等主要相关支撑材料。

6、申报一等奖的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7、应用证明需要提供具体实施应用时间证明、用户证明、规模、效益证明等。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1-7按以上顺序打印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以《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并按顺序编制目录,每条内容装订时请用红色纸分隔,以便专家查阅,胶粘装订,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

2、三类奖申报书、校级科学技术奖登记卡和项目简介还需提供电子版一份。

3、为确保打印荣誉证书准确无误,电子数据应当与书面材料一致,单位名称应当与单位印章一致,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的资格与排序、姓名应当准确无误。申报材料不按要求准备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方式和程序

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专利成果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三大类别的评审方式和程序,均按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四、申报名额和评奖名额及奖励金额

1、申报名额: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专利成果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三大类别的申报名额不限,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教师们积极申报。

2评奖名额: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专利成果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三大类别的评奖名额根据申报成果的质量来确定。计划首届科学技术奖授奖总数30项,其中计划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8项。

3、奖励金额:校科学技术奖采取物质和精神奖励两种方式,对获奖的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0.6万元,三等奖0.3万元。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部门教师们申报,但必须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2、各二级学院(部门)可访问科研处网页通知栏目下载相关申报材料和文件(网址:http://kyc.sgmtu.edu.cn/)。

六、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务必送到校科研处成果科,逾期无正当理由或申报材料不完备或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力军,袁子勇

联系电话:0854-8737047

电子邮箱:187259041@qq.com

联系地址:校行政楼8楼科研处成果科办公室。

附件【附件1:拟申请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科技成果奖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17次

附件【附件2: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doc】已下载9次

附件【附件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优秀专利成果奖申报书.doc】已下载8次

附件【附件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申报书.doc】已下载10次

附件【附件5: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成果奖奖励评奖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18次

附件【附件6: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成果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已下载17次

附件【附件7: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奖登记卡.doc】已下载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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