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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我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新学习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学生必须于2013年9月2日8:00----2013年9月8日23:00,登录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重修安排。外出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
网址:http://jwc.sgmtu.edu.cn/jwweb
输入学号、密码进入系统,选择“学生成绩”---“申请重修”,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选择重修的课程,并点击相应课程最后一列的“申请”,并出现“已批准”字样。
2、教务处于2013年9月9日上午,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确认。
3、2013年9月9日下午,各系操作员打印《学生重修听课证》,设置“学年学期”,“学生成绩子系统”—“重修处理”---“打印重修听课证”(一式两份),并在发证单位处,加盖系公章。
4、学生持《重修听课证》到财务处缴纳重修费用,收费截止日期2013年9月13日。学生持《重修听课证》及时与开课系协商确定重新学习方式,落实教学任务。学生持《重修听课证》到开课系确认重新学习安排。开课系在学生《重修听课证》上填写重修方式,在开课系签字栏签字盖章,学生将《重修听课证》交回学生所在系。
5、课程承担单位汇总统计《重修听课证》教学安排情况,填写《重新学习课程教学任务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文本和电子本)于2013年9月17日前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6、教务处对各系上报的重新学习资格和教学安排进行审核后,确定重新学习成绩登录名单,课程考核结束后,由各课程承担单位系(部)操作员进行成绩录入。
7、凡未按要求办理重修程序者,不得重修学习,擅自重新学习者,其成绩不予认定。
8、各系重修开课时间从第四周9月16日开始。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